申請小一自行分配學位

電子平台遞交申請

遞交日期:

2025年9月18日(四)上午8時至9月26日(五)晚上11時59分

 遞交方法:

紙本申請

交表時間及日期:

2025年9月22日(一)至 9月26日(五) 

上午9:00至12:00 及 下午2:00至4:00

交表地點:

本校

附帶文件:

  1. 家長 / 監護人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如家長 / 監護人委託他人將填妥的 申請表交回,則來人須出示家長 / 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的影印本及授權書)。
  2. 申請兒童的香港出生證明書正本及其影印本 (若出生證明書最後一欄顯示申請兒童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是「未確定」的,則家長 / 監護人必須出示該申請兒童的有效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的正本及其影印本 ) 。
  3. 若申請兒童並無香港出生證明書,家長 / 監護人須出示該申請兒童的非本地出生證明書及獲本港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其影印本。
  4. 如申報申請兒童的兄 / 姊現就讀本校,家長 / 監護人須出示有關證件( 如申請兒童兄 / 姊的出生證明書及兄 / 姊本年度的學生手冊等) 的正本及其影印本 。
  5. 如申報申請兒童的父 / 母或兄 / 姊為本校的畢業生關係,家長 / 監護人須出示有關證件 (如申請兒童兄 / 姊的出生證明書及申請兒童的兄 / 姊或家長的畢業證書等)的正本及影印本。
  6. 所申報的居住址須是申請兒童的唯一或主要居所。有關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已蓋釐印的租約、差餉單、 公屋租約、水/電/媒氣/住宅電話收費單的正本及其影印本 。(請注意:由於銀行信件、法庭傳票及稅單上的 地址有可能是通訊地址而非居住地址,因此教育局一向不接受為住址證明文件)。 
  7.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詳情請細閱教育局印發的「小一入學『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

*申請表的甲項申請(兄姐在本校就讀或父母在本校就職者)必獲取錄,而當乙項的申請人數超過本校自行分配學位限額時, 本校會依照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得分多寡,排列取錄申請人次序, 並由教統局中央處理,以便定出取錄之先後次序。

注意事項:家長不應同時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和以紙本申請表為同一名兒童遞交重覆申請,並只可為每名申請兒童申請一間位於任何小一學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的自行分配學位。無論有關申請是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以紙本遞交,如家長/監護人同時向多於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學位,則其申請兒童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詳情可參考教育局網站: